兰州永登县:为11名“无诉”农民工讨回劳务工资
来源:兰州日报    时间:2023-08-30 15:45:26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兰州日报讯(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烁)“我没有打官司,却要回了钱”。8月16日,王某某、沈某某、张某某等11人“意外”收到了之前打工工地老板拖欠的工资。永登县人民法院坚持诉“调”对接再延伸,为11名“无诉”农民工要回劳务工资35万元。

原来,就在今年5月永登县人民法院河桥法庭受理了3件“小案”均系追索劳动报酬案。兰州某炉料有限公司实际经营位于永登县龙泉寺镇碱柴井村的沙场,被告马某某负责该公司的采砂生产线。2022年2月至9月,马某某陆续雇佣侯某等14人在该沙场从事开铲车、装沙子、维修等工作。工程结束后,侯某等人多次找马某某索要劳务工资共计356824元,其均以各种借口推脱不予支付。14人又前往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,经相关部门多次催告后,马某某仍不履行。侯某、江某某、杨某3人先后向永登法院河桥法庭提起诉讼,请求依法维权。

收到案件材料后,承办法官发现该案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且为生活困难法律援助案件,便立即开启了农民工讨薪快速通道,迅速联系被告。在庭前审查过程中,发现该案还有11人未起诉,持观望、等待态度,这3起案件的解决并不代表真正意义上的案结事了。于是,承办法官主动通过电话联系其他没有来“打官司”的11人,仔细询问相关事宜。

在摸清欠薪事实、争议焦点等基本情况的同时,考虑到此系列案虽案情简单,但案涉金额高、涉及人数较多,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较为繁琐。要求其尽快履行支付劳动报酬义务,并同步推进诉讼程序。经过承办法官多次释法理、讲情理后,最终被告同意支付劳务费,但需要时间筹措资金,承办法官与原告侯某等3人商议后,同意延缓两周时间。在此期间,法庭工作人员多次电话督促被告,后被告到法庭将3人劳务工资当场给付,侯某等3人也当场撤诉。

为彻底“案结事了”,承办法官考虑到还有11人的工资未付,且都在广元、眉山、南充等地,交通不便,为了免于当事人奔波,增加诉累,承办法官继续向被告做工作,希望将其余11人的工资也一并给付。在承办法官的“软磨硬泡”下,被告在约定时间内以银行汇款的方式陆续结清了其余11人的工资。

“我们打工人哪里有活就去哪里,没有时间去‘打官司’,本来想着钱要不回来了,没想到,法院知道我们的情况后,主动帮我们要回来了,太意外了,也太感谢了!”马某某看着微信转账来的69000千元工资激动地说。

承办法官表示,基层法庭审理的案件,多为“家长里短”的“小案”,但“小案”并不小,每一个“小案”的背后都关系着百姓实实在在的切身利益。今后,永登县人民法院将主动融入辖区基层社会治理,不断优化诉源治理工作模式,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,开辟出“立调审执”一体化的基层矛盾纠纷机制新路径,坚持依法实质性化解矛盾、解决问题。努力把诉调对接的“调”再向前延伸,促进实现“抓前端、治未病”,以能动司法的“小切口”,做实诉源治理的“大文章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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